关于报送2012年度省级教改立项结题验收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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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是项目执行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归纳、总结提高的重要措施,是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基础,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做好各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提交材料
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
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
3.成果鉴定材料
(1)“XXXXXXX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总结报告;
(2)能够反映项目成果的论文、著作教材或讲义、奖励、报道、研究报告、培养方案、基地建设、规章制度等支撑或旁证材料,以及成果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
(3)立项文件与立项申报书;
(4)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5)项目进度检查表;
(6)其他材料。
4. 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其中结项报告书和成果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4份;成果鉴定材料按一定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套;
三、提交要求
1.请各项目组按照工作安排,项目鉴定采取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的形式完成,鉴定专家不少于7人且校内专家最多1人。
2.请于12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同时发送结项报告书、成果鉴定书和项目研究工作总结电子版。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536-8462525,
邮箱:jpzx@wfmc.edu.cn,地点:行政楼730室。
附件:附件.zip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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